98年8月24日發布 98年8月28日補充
一、防疫處置:H1N1新型流感於98年6月19日起,已自第1類法定傳染病項下移除,相關規範及防治措施依現行第4類傳染病之流感併發重症辦理。其防治及處理原則如下:
一、防疫處置:H1N1新型流感於98年6月19日起,已自第1類法定傳染病項下移除,相關規範及防治措施依現行第4類傳染病之流感併發重症辦理。其防治及處理原則如下:
壹、 依據: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980818公布「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、幼稚園、補習班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」辦理。
貳、本規定包含範圍如下:
一、通報及處理規定機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