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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8年8月24日發布  98年8月28日補充

一、防疫處置:H1N1新型流感於98年6月19日起,已自第1類法定傳染病項下移除,相關規範及防治措施依現行第4類傳染病之流感併發重症辦理。其防治及處理原則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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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   依據: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980818公布「因應新型流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、幼稚園、補習班開學後防治及停課建議」辦理。

貳、本規定包含範圍如下:

一、通報及處理規定機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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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家長,您好:

    日前在美國、墨西哥、加拿大及全球其他地區爆發H1N1新型流感,為高度傳染性的急性呼吸道疾病。世界衛生組織已將全球流感警戒等級提升至第五級,亦即確認此一H1N1新型流感病毒已具備有效人傳人之能力。我國衛生署並公告H1N1新型流感為第一類法定傳染病,同時啟動公共衛生緊急防治措施,提昇旅遊警示,建議民眾盡量避免至疫區旅行,並加強邊境檢疫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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